集團收益中,來自米果的收益按年上升3.9%,當中主品牌的收益按年升3.9%,大禮包的收益升6.9%。來自乳品及飲料類的收益按年上升1.6%,當中旺仔牛奶收益升1.7%。來自休閒食品類的收益則按年上升3.5%,當中冰品收益升8.1%,糖果收益則升7%。
至於達3.6億元的政府補助金,則被集團計算在「其他收入」項目,註腳為「作為給予本集團在中國若干附屬公司的獎勵」,金額佔純利10.3%。
旺旺不是唯一一間收取政府補助金的台資食品企業,除了旺旺,康師傅(322)及統一(220)均在年報中披露,每年均接受中央政府逾億元以上補助,3間企業在10年間合共收近80億元,但至今從未披露以甚麼準則衡量獎勵規模、補貼原因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