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歲的阿蓮,因為和前夫性格不合,兩人於四年前正式離婚,她獨力撫養兩名現年十三歲和十六歲兒子,三母子租住新界村屋。阿蓮為了改善居住環境,多年前已申請公屋,近日終於得償所願,獲房屋署分配位於荃灣區一單位。
阿蓮已於兩星期前「收樓」,但一直無力添置基本家具及電器,她表示︰「舊屋只有一部雪櫃係我買,其餘所有嘢都屬於業主,唔可以帶走,我又冇經濟能力,真係想唔到辦法先搵你哋幫手。」
阿蓮離婚後靠綜援金生活,由於只有長者及傷殘受助人才會獲社會福利署發放搬遷津貼,她在沒有任何資助下,早前靠借貸繳付新屋上期、按金,經濟壓力沉重,難以再應付其他開支。「我問朋友借咗三千蚊,未來日子都要節衣縮食,分期攤還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