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考證,關注組認為青磚牆殘體是來自1879至1880年間興建的「背靠背」唐樓。關注組翻查資料,發現樓房第一層的磚牆是青磚,而不是紅磚,根據1887年的《公眾健康條例》規定,樓房最底層要以紅磚建成,不能用青磚,所以可推斷這樓房是1887年前興建,有129年歷史。
關注組又發現,1903年通過的《公眾健康及建築物條例》,樓房後要留有至少1.8米闊的後巷,樓房沒有可以以背靠背興建,因一牆不能二用,因此推算磚牆是1887年前建成。
惟古蹟辦對該重建區的評估報告,內容有多項資料不提,有關古蹟的陳述和討論只有7分鐘內完成,關注組批評古蹟辦做法粗疏,連民間組織的能力也不如。
■記者梁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