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愛判囚1年】具荷拉家屬不滿判決 要求上訴至大法院
具荷拉崔鐘範
韓國女團KARA前成員具荷拉,去年11月24日在家身亡,終年28歲,她生前遭前男友崔鐘範用偷拍的性愛影片威脅,於去年8月的一審中,崔鐘範的性暴力嫌疑不成立,而於昨日進行的二審判決中,雖然崔鐘範被判入獄1年,而且即時拘留,不過於二審中,崔鐘範涉嫌非法拍攝一項仍被判無罪,因此引起具荷拉家屬的不滿,要求檢方上訴至大法院。
具荷拉家屬的代表律師今日發聲明,表示希望檢方認識到案件的重要程度,上訴至大法院,指大法院作出的判決才符合國民的法律鑑定和普遍正義。具荷拉的代表律師表示,在一審中已提到受害人在拍攝時並不同意,本來想刪除,但由於相關影像一直保存在崔鐘範的電話內,所以一直未能找到時機將其刪除,而且具荷拉曾考慮到二人是戀人的關係,如果知道拍攝事實後即時發火,或會關係惡化,所以打算在事後才安靜地刪除。代表律師批評一審時無視這種考慮,斷定具荷拉默認拍攝,二審時亦沒有特別的理由維持這樣的判斷,質疑審判中是否考慮到受害人的立場。
代表律師又表示,崔鐘範利用手機中「刪除的影片在30天內不能完全刪除」的特點,從影像資料庫中復原後,更向具荷拉作出致命的威脅,透露會向媒體公開影片,因此令身為藝人的受害人受到巨大的衝擊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時,代表律師認為崔鐘範的罪行極其惡劣,但只判處1年有期徒刑,表示難以理解判處寬鬆刑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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