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事主袁女士稱,本月19日他們遊畢大理後,告知旅遊巴司機離團轉車,豈料司機駛上高速公路,沒有接載他們至大理收費站下車,事主們質問司機,對方只回應一句「忘記了」,就在高速公路停車。他們只好落車提着行李在繁忙的公路上徒步15分鐘返回大理收費站轉車,幸好沒被車輛撞及。
事後事主質疑司機是故意不停車給他們,並懷疑與他們旅遊期間沒有購物有關,向旅行社投訴不果後,向雲南電視台求助,記者聯絡旅行社,有職員企圖推卸責任,指是事主賴在車上不走;其後聯繫上旅行社姓朱總經理,對方才承認有疏忽,願向事主賠禮道歉,並謂會訓誡員工,事件才平息。
香港旅遊業議會前主席袁家齊直言,他在旅遊界多年從未聽過有港人在內地跟團被遺棄在公路的事件。他提醒如遇同類情況,應即時向當地旅遊部門及或旅行社投訴,旅行社亦應作出賠償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