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被告與兒子同住雅利德樺臺樓上樓下不同單位,報稱遭強姦的女事主由兒子聘用。本案女事主及另兩名證人均為印傭,其中一人與女事主為鄰,稱聽到女事主高呼求救,女事主亦有告知她遭強姦。而女事主信奉回教,屍體須土葬,另一同鄉印傭則替女事主將胚胎拿往赤柱沙灘埋葬。
警方原與女事主保持聯絡,案件訂今年4月開審。惟警方最近發現女事主已於去年10月離港,無法再聯絡;兩名證人分別約滿和提早解約,均已離港。資料顯示,被告自80年代投資物業巿場,先後以多間公司名義持有逾15個舖位及6個豪宅單位。
案件編號:HCCC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