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師涉藉性交轉運騙財騙色案,今在區域法院續審。24歲女事主一度因情緒不穩而未能作供,法庭須要稍為押後。在開庭後控方透露,已提示事主不要看新聞,但未有提醒她不要看社交網絡等媒體。法官隨即表示,已下令媒體不可披露事主身份,希望事主能安心。
法官林偉權並指,「網民覺得自己不用現身就咩都講得、做咩都得,係網絡世界的King同Queen」,法官提醒網民他們是受法律規管,亦要考慮及顧及他人的感受、尊重法律。
法官又稱,「最大的規管係來自自己的道德、價值觀、理智同常識,無論有沒有意講都是罪」並安慰事主:「把口生响人哋度,你控制唔到,做人唔係為人而活」、「正常人會檢討自己,否則便是敗壞,只識八卦同亂講」。事主表示明白。
事主繼續作供時,解釋在拍祼照時臉帶笑臉,是因為被告指有笑容才有效力,而被告要求拍她的裸照時,亦要求她擺出指定甫士,例如將他給事主的玉石放在脷上,以及將手指放下體等。而在第4次性交時,她曾按被告的要求向被告傳上與男友的合照,被告當時指是用於法事上。
辯方將稍後盤問事主,控方將下午傳召道教專家作供。
被告羅偉略,被控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及非禮共5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