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吳靄儀指出,覆核委員會過去八年從沒讓任何一名提出申請的囚犯提早獲釋,過去四年只有一人被下令「有條件釋放」。她指申請減刑的犯人皆「全軍盡墨」,批評委員會運作「近乎黑箱作業」。議員余若薇指,委員會每三個月才召開一次會議,每次會議覆核一百二十個個案,「每個case(個案)得幾分鐘去傾」,討論時間不足。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回應稱,覆核委員會成立至今,共批准四十一名被判無期徒刑的囚犯改判有期徒刑,扣除假期後,實際刑期由十六至三十年不等。議員梁國雄又批評,委員會十一名成員當中,有兩名成員,沈秉韶醫生及何京文大律師任期已逾八年半,任期過長。應耀康指這只是個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