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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案】周浩鼎打龍通事件甩身 黃定光支持立會續查私通

蘋果日報 2018/12/12 20:01

周浩鼎UGL梁振英

律政司決定不就UGL案控告梁振英,或影響立法會的專責委員會應否繼續調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直指,覺得立法會「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再做落去已經無乜意義,人哋都無件事囉!」黃亦為梁說好話,指:「咁呢個事實上係吖,我哋立場一路如是啊,UGL同梁振英個關係,喺商界經常使用嘅,而且當時梁振英個測量師行戴德梁行,佢係賣盤畀UGL,賣盤過程中,呢個係其中一個要求,有乜嘢啫?呢個係商業行為之嘛!」
至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於立法會私通梁振英修改文件一事,律政司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周浩鼎甩身,亦令人關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是否需要解散?身為該委員會委員、被認定是周的「師傅」的黃定光形容,與上述查UGL案的委員會是「另一碼子事」,黃指周浩鼎在事件中可能經驗不足:「佢(周)喺呢個問題上面,做咗一啲比較愚蠢嘅嘢,我哋要個委員會調查出嚟,得出個結論,我哋提出一啲告誡或者點樣,呢個係另一個處理,等佢吸收經驗,以後去到呢啲(問題),老友還老友、自己友還自己友,但呢個蘿柚坐得呢張櫈,你就唔能夠做(私通)呢啲嘢!」
律政司放生梁振英,建制派喜上眉梢,身兼立法會調查梁振英與UGL所訂協議的專責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直指,該委員會「已無乜嘢價值繼續開會」,故會向委員會提出停止調查,指自己參與其間,已覺得證據不充份下,調查遇到很大障礙。梁又指參與該委員會時,覺得是「最浪費時間、最無意思嘅一個委員會」,但認為委員會不論是否停止運作,最終都要發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