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交通燈失靈 裝修工認剪電纜判服務令
交通燈刑事毀壞8.5全港大三罷
去年8.5全港大三罷,早上繁忙時間多區交通嚴重受阻。年輕裝修工當日清晨在沙田以剪鉗剪爛交通燈電纜,令交通燈失靈,在路旁等候巴士的中年漢見狀報警。裝修工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負責把風的大專兼職講師今亦認罪,法庭下令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兩人須合共賠償三萬元交通燈維修費。
兩被告分別為辛惠霖(28歲)及王潤琦(31歲),案情指兩人於去年8月5日在獅子山隧道公路與大埔公路大圍段交界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今就首被告案件判刑時指,明白社會當時正值困難時期,首被告以錯誤方式表達意見,但留意到他認罪有悔意,行為不算大程度破壞,亦沒有證據顯示其行為引致其他嚴重後果,且被告亦已賠償,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首被告早前求情稱,當時正往上班,途中已看見不少交通燈失靈,好奇下車打開燈柱的蓋,其間不慎剪爛電纜。其代表律師引述報告指,被告對事件有悔意,坦白認罪,涉案維修費亦已清還,希望輕判。
辯方求情亦透露,次被告現為大專兼職講師,對犯案感後悔,明白不應藉犯法來表達看法,承諾會提高守法意識,不再干犯破壞社會行為。
地圖顯示,現場鄰近香港文化博物館及紅十字會沙田中心。當日早上5時45分左右,有途人在博物館外候車,目擊兩名被告走到路口交通燈柱並開蓋,繼而傳出金屬跌落地面的聲音,並且出現火花,最終現場八組交通燈號熄滅,途人見狀報警。
警方接報後,約於8時到場,並依據途人描述,截查兩名被告,在他們身上搜出四支剪鉗、一支電鉗、一串六角匙等。法證化驗結果認為交通燈電纜是由被告身上的剪鉗剪爛。被告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承認犯案。機電工程署估計維修費為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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