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通過《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規定8類涵蓋「四電一腦」的家電及電腦產品供應商須向當局登記,及須繳付每件產品15元至165元的循環再造徵費。銷售商亦須向購買產品的消費者安排免費移走同類舊產品的服務,再把收回的舊產品送往持牌循環再造商處理。新法例將由今年底至明年分階段實施。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在立法會上表示,香港每年產生約7萬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新法例為推行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訂出運作細節。計劃規定空調機、電冰箱、洗衣機、電視機、電腦、列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等8類電器設備供應商,須向環保署申請登記,登記後須每季申報受管制電器貨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