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詞帶上按摩店閣樓參觀
拄杖翁涉姦失明婦
被告林傳孝(左)涉強姦失明女按摩師,昨由親友陪同到庭受審。李旭基攝
靠枴杖助行及戴有助聽器的被告林傳孝,昨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強姦罪受審。女事主(年約30多歲)在庭上憶述事件時,一度拭淚。
女事主自言曾兩度失婚,育有四名子女,現靠綜援維生。09年她到技能中心學習推拿,畢業後由社工介紹,自2010年10月27日起到一間按摩店工作。被告是老闆娘的前夫,他會到店舖幫手,工作包括帶領失明的按摩師往搭車返家。
女事主稱上班第三天即10月29日下午,她跟被告獨處舖內,被告藉詞帶她上閣樓參觀,把她領到閣樓。當她走到一張按摩床前,被告突然叫她躺在床上。她以當時孤男寡女,已知被告用心,惟當時舖內無人,她又感陌生,心裏非常害怕,加上被告恐嚇她如不就範,以後不會帶她搭車返家,她因而被迫依話照做。
女事主遭強姦後如常工作,至晚上返家跟同住的前夫投訴,但未應前夫建議報警,因為她覺得「按摩呢行行頭好窄,報警會好難做落去」。翌日,她返工向同事投訴,惹來與被告、老闆娘及其兒子前來對質。被告即時否認指控,並破口叫罵「唔好玩啦」,兒子亦大罵女事主。女事主當場只管喊,不敢報案。11月初,她與社工會面講述事件後報案。
控方指被告被捕後,反誣陷女事主曾主動勾搭男同事,願付100元給男同事發展一夜情。警方後來在女事主於案發日所穿的內褲上,發現被告的精液。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3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