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大陸申辦離婚需過五關 經30天「冷靜期」網民:結婚都要

蘋果日報 2020/12/03 22:37

離婚冷靜期中國民法典

面對節節攀升的離婚率,明年1月1日起,大陸民眾若想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通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五大步驟。其中,離婚「冷靜期」為30天,即明年起即使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也無法立即申辦生效。
《中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民政部近日發佈關於貫徹落實「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通知針對離婚明確規定,雙方自願離婚者,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需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五個步驟。
在30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持相關證件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天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都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網上除了贊成推出離婚冷靜期的聲音外,亦有不少人提出,其實結婚申請亦需要冷靜期。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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