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入稟狀,TheBullandBear是首批打入本港市場的英式酒吧,1974年在港開業,早年設於中環,02年結業,至06年底才在灣仔謝斐道現址重開。酒吧另一名經理DonaldYoungson昨日對本報表示,客人現光顧其他可吸煙的酒吧,令生意下跌四成。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去年1月實施,食肆全面禁煙,但酒吧獲准暫緩禁煙,直至09年7月為止。TheBullandBear最初成功申請暫緩禁煙,但去年8月至10月,控煙辦職員先後兩次在午膳時間到酒吧巡查,發現酒吧放置午餐廣告,提供膳食,職員認為酒吧並非「主要用作售賣和飲用令人醺醉的酒類」,超出「酒吧」的定義。酒吧向署方解釋,有超過八成收入來自出售酒類飲品,只有6.7%收入來自食品。但署方仍在今年4月將酒吧從暫緩禁煙名單中剔除。
TheBullandBear向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指酒吧出售牛扒和咖喱雞,在特定時間內將酒吧變成餐廳,若容許暫緩禁煙,對其他禁煙食肆不公平,遂駁回上訴。
位於蘭桂坊的美式酒吧JoeBananas及在國際金融中心的Biztro也曾提出司法覆核,Biztro一案於今年9月展開聆訊。
案件編號:HCAL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