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引述消息稱,發改委能源局組織專家組在對中石油(857)LNG專案選址深圳大鏟島的論證中,認為於該地點建設300萬噸級LNG碼頭存在一系列無法解決的實際問題,要求另行選址。該項目中電及深圳燃氣各持有約24.5%權益,中石油持有51%。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表示,該LNG項目由巨大的儲氣罐群組成的倉庫區,與前海地區功能不協調,另外,項目亦遭受招商局集團反對,認為將對前海的集裝箱物流構成負面影響。中石油相關人員向該報表示,由於事件涉及國家機密,拒絕透露項目進展情況。
按原來計劃,整個項目包括LNG接收站、碼頭及配套設施,並擁有由大鏟島延伸至香港約20公里的天然氣輸送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