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年提出司法覆核,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中選民姓名及住址,初審敗訴,惟後來上訴庭裁定協會部份得直,公眾不得查冊,但傳媒、政黨則不受限,亦無為「傳媒」下定義。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其後去信法院,表示只會容許已向政府新聞處(GIS)新聞發佈系統登記之傳媒所派出的記者查冊,記協昨日致函特首林鄭月娥反對,理由是安排會削弱傳媒對選舉的監察。
記協指出,GIS新聞發佈系統由政府新聞處管理,並由該處審批傳媒登記資格,處長有最終決定權。按新設規例,變相只有政府官員可決定誰人有資格查閱選民名冊,未能保障傳媒能以獨立於行政機關的角色查閱名冊,揭露選舉舞弊及維持選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