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母親在兒子輟學後,一度重投社會工作,任職售貨員,詎料被告行為出現偏差。事後父母均十分自責,母親更辭去工作,每日探望獄中兒子。
法官李瀚良指年輕並非減刑因素,本案涉及販毒,加上被告在沒有車牌及第三保的情況下,擅取友人車輛使用,又聯同14歲少年犯案,令罪行更嚴重。法官揚言要判處青少年入獄,自己也不好受,希望被告在家人支持下,不要放棄自己。
案發於去年8月19日,被告與一名14歲少年形迹可疑,登上一輛的士,埋伏警員趁兩人在鯉魚門下車時上前截查,發現被告身懷K仔。其後被告引領警員到一輛停泊於深水埗的汽車,車上再搜出K毒,共重591克。被告警誡下指為賺快錢而犯案。同案少年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HCCC503/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