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鄭嘉穎」販毒
囚7年10月

蘋果日報 2016/02/27 00:00


【本報訊】職訓局畢業男生鄭嘉穎為賺快錢,聽從毒販指示,聯同14歲少年在秀茂坪及土瓜灣一帶速遞毒品,更擅取友人私家車作存貨之用。男生承認販毒罪,昨在高院被判監7年10個月。辯方求情指,他的母親於案發後辭工,每日來回花3小時由上水前往壁屋,為的只是探望還柙中的兒子15分鐘,每次探監都淚流滿面,至今瘦了20磅,男生看在眼中,心如刀割。
辯方指,犯案時年僅17歲的被告鄭嘉穎,沒有案底亦沒有吸食毒品習慣,不了解毒品禍害及嚴重性。被告爸爸為菜市場經理,母親原本專心相夫教子。被告在北區一所知名英文中學就讀,但因成績未如理想,中四便輟學,轉往職業訓練局修讀汽車維修課程,案發時正待業。
母辭工每日探監
被告母親在兒子輟學後,一度重投社會工作,任職售貨員,詎料被告行為出現偏差。事後父母均十分自責,母親更辭去工作,每日探望獄中兒子。
法官李瀚良指年輕並非減刑因素,本案涉及販毒,加上被告在沒有車牌及第三保的情況下,擅取友人車輛使用,又聯同14歲少年犯案,令罪行更嚴重。法官揚言要判處青少年入獄,自己也不好受,希望被告在家人支持下,不要放棄自己。
案發於去年8月19日,被告與一名14歲少年形迹可疑,登上一輛的士,埋伏警員趁兩人在鯉魚門下車時上前截查,發現被告身懷K仔。其後被告引領警員到一輛停泊於深水埗的汽車,車上再搜出K毒,共重591克。被告警誡下指為賺快錢而犯案。同案少年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HCCC503/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