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專家推斷梓樂誤跨矮牆釀意外 「如果做錯動作未必返到轉頭」

蘋果日報 2020/12/29 18:11

周梓樂死因研訊鄭郁棋

科大男生周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5天後不治,終年22歲。政府高級化驗師鄭郁棋今繼續於死因庭作供,指綜合梓樂最後在閉路電視鏡頭出現時間及步速,以及從2樓和3樓所看到的景觀非常相似,推斷梓樂是自行步往矮牆,卻因誤會外沿有行人路而跨越矮牆,繼而釀成意外。他並坦言矮牆高1.2米,需要用跳起的動作橫跨,「如果做錯動作,未必返到轉頭」。今天聆訊完畢,本月31日再續。
鄭郁棋完成作供後,特意感謝裁判官接納VR技術呈堂,「多謝法官咁大膽接受呢個挑戰,畀我哋化驗所,有機會用呢個新科技幫助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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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證人鄭郁棋
鄭郁棋今指,梓樂最後在閉路電視鏡頭出現,至2樓出現疑似其墮樓身影的閃光,之間相距8秒,符合他每秒1.8米的步行速度,故相信他是自行步往3樓矮牆。
鄭續指,從5米距離外望向矮牆方向,在2樓和3樓所看到的景觀均非常相似;若有人不熟悉現場環境,而又見過2樓矮牆外的景觀,便有可能誤會兩層的結構相同,即矮牆外均有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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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接近凌晨2時,曾有白衣男跨過停車場3樓矮牆險墮樓。(領展CCTV)
鄭又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59分,停車場3樓的閉路電視顯示有一名白衣男子嘗試按住矮牆邊沿,並跨越矮牆,其步速與梓樂接近,間接證明梓樂可能在跨越矮牆時墮樓。鄭坦言,該矮牆高1.2米,需要用跳起的動作橫跨,「如果做錯動作,未必返到轉頭」。
鄭指,綜合上述情況,加上閉路電視沒見到梓樂墮樓前的7秒3樓矮牆旁有其他人,故推斷梓樂自行步往矮牆,並因誤會外沿有行人路而跨越矮牆,繼而釀成意外。
鄭指,若假設梓樂單手按住矮牆,而且墮地後沒有郁動,則可推斷他跨越矮牆時頭部向東邊、腳向西邊,身軀「打橫」。
至於指模方面,鄭指矮牆石屎表面凹凸不平,如果證明梓樂墮樓前曾手按矮牆,雖然可嘗試套取指模,但相信掃到的機會微,此外亦可嘗試檢取DNA。惟即使檢取不到,亦不能否定梓樂曾接觸矮牆,因為「指模可能唔靚,或者(石屎)表面唔適合拎指模」。
研訊主任問,如果梓樂曾接觸矮牆,有多大機會遺留DNA?鄭稱要視乎情況,若果手汗較多或流血,遺留DNA機會則較大。

施襲者避開所有鏡頭的機會很微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若果有人打算避開所有閉路電視鏡頭,需要做甚麼?鄭指,該人要站在3樓特定的A3057車位中,才能不被任何鏡頭拍攝到。惟施襲需時,即使假設施襲者手法很純熟,僅花3秒襲擊梓樂,仍要梓樂配合才能成事,即梓樂先要自行走向站在矮牆旁的施襲者身邊,繼而受襲。
然而,若果梓樂不是在矮牆旁受襲,施襲者便需在鏡頭拍不到的8秒內,將體重72公斤的梓樂從另一位置搬到矮牆,再將他掟落樓,「相對上聽落好似難啲」。
裁判官再問,若施襲者要完全不被閉路電視拍到,是否要有預謀地熟悉停車場結構、逃生路線、閉路電視鏡頭位置及運作,以及梓樂當晚行走路線?鄭回應指,施襲者避開所有鏡頭的機會很微,因施襲者需要知道梓樂何時去到3樓矮牆位置,惟閉路電視顯示當晚他大部份時間均在2樓遊走,難以估計他何時會上3樓。
鄭續指,雖然有案例顯示,如果犯案者非常熟悉鏡頭位置,會刻意迴避,惟3樓閉路電視鏡頭的旋轉周期是隨機的,很難避免入鏡;除非有人進入閉路電視控制室,與身處現場的同夥裡應外合,才有機會成事。
在研訊主任追問下,鄭指即使施襲者在閉路電視控制室有同夥配合,但實行上仍然非常困難,因該名同夥需要非常熟悉閉路電視系統,加上3樓的四個鏡頭不同步,「係咪可以一眼睇晒四個呢?我唔敢講。」

案發後警方沒有立即檢取矮牆物質樣本無法對比

鄭在陪審員查問下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事後險墮樓的白衣男子起跑後,用左手按壓牆沿跨越矮牆,半秒後身體重心已後傾,幸好他反應敏捷,立即返回矮牆,「如果慢多0.2秒,又跌多個落去」。
有陪審員質疑,鄭的實驗顯示,與梓樂身高相約的警員在0.8米外便可以見到矮牆外是凌空,而根據白衣男子的跳牆位置,他應可以看到牆外凌空。鄭同意,稱做實驗時要求警員刻意「望實」,「但如果冇為意,都可以唔知(凌空),可能跳到上(矮牆)頂先發現」。
此外,鄭透露雖然檢取了梓樂身上的物質樣本,但案發後警方沒有立即檢取矮牆物質樣本,「冇考慮到呢樣嘢」,故無法藉校對判斷梓樂墮樓前有否接觸矮牆。

指警方較正時間方法有不足之處 惟不影響分析結果

鄭昨供稱,警方校正的富康花園及停車場閉路電視時差並不準確,認為實際時間與警方校正後的時間相差13秒。他今在家屬代表大狀查問下,確認警方的校正結果由高級偵緝警員魏冠傑提供,而魏指涉案閉路電視鏡頭與實時相差37秒。
鄭坦言,警員做法有不足之處,「如果係我校正會做得好啲」,因為他會利用天文台時間作同步對比,並拍照記錄時差,但相信警員或僅透過目測校正。惟鄭指,警方的校正誤差,不會影響其閉路電視分析結果。
研訊於本月31日續審,屆時將會傳召骨科兼運動神經科學專家出庭。裁判官預計,所有證人將於下月4日完成作供,兩日後引導陪審團。據悉,除了骨科專家外,還有兩名證人尚待傳召,分別為指模及毒理專家。
【案件編號:CCDI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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