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案以清晰有條理見稱的馬道立,審案時喜歡發問,或提出本身見解,讓大律師「接招」,其判詞會逐點回應上訴理據,有別於部份法官偏愛籠統立論的風格。
法庭以外的馬道立幽默有禮,與他認識近30年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馬道立平易近人,「佢阿哥係我英國(大學)同學,佢返嚟香港發展,我介紹佢嚟我間律師行做嘢。」
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圓碌碌」是馬道立伉儷的標誌,兩人曾於2002年法律年穿着官服「情侶裝」,帶着寶貝女兒大晒溫馨。馬道立是法律界球技切磋聚會的常客,羽毛球、高爾夫球樣樣皆能,每逢這些友誼賽,他會脫下官服換上運動短褲,與身為上訴庭法官的妻子一同出席。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馬道立的投資眼光不俗,他以一間私人公司名義於1988至1994年期間,先後購入旭龢道、薄扶林道及干德道單位,後兩單位合共以958萬元成功轉售,較原先465萬元購入價多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