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坦言,個人極之反對將電競列為體育項目,認為電競根本脫離了運動,並以麻雀為例反駁:「打麻雀都郁動手部,我哋叫『游乾水』嘛,電子(麻雀)都係咁打啦,電子嘅用腦又用手指。」又指「打麻雀都係用手,可能仲頻密㖭,有大蛙手、小蛙手,仲有啪啪聲、一捶捶打落去,又要甩牌」。他更笑指麻雀亦可分為廣東牌、台灣牌等作賽項目。
他尊重國際將電競列為比賽項目,但若要體院把電子競技列入精英項目的話,則必須通過既定評分門檻,譬如港隊在相關項目的國際賽成績等。
他又坦言電競若成為精英項目會有不少問題,「我哋用咩教練呢?何來有啲電子競技教練?似乎我都未搵到呢啲人才」。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