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商界的捐款會一步到位,但政府4月提交立法會財委會的文件指出:「商界的捐款可以分期在三年內捐助。一如其他慈善捐款,捐助基金的捐款可獲稅務寬減」。
據悉,去年10月公開表明會捐出2億元的華置主席劉鑾雄,是其中一位有意分期捐款的人士,希望分三年捐出2億善款。本報昨日向華置公關求證,但未獲回覆。
據了解,不少富豪或大企業捐款時,很多時也是分期支付,有商界人士稱,「好似捐畀大學咁,若果筆錢銀碼好大,好似係用嚟起大樓之類,好多時會係分期畀,唔會一次過。」若以公司名義捐款,也會分期支付,「因為方便公司可以入賬,將個慈善捐款免稅金額用到盡」,所以他認為有關愛基金捐款者要分期捐款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