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廠炸藥案】辯方指涉案爆炸品沒有殺傷力 官下周五判刑

蘋果日報 2017/12/08 17:17

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片廠炸藥案串謀製造炸藥

警方在前年6月於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發現爆炸品,事後分別起訴5名男子串謀製造炸藥罪及管有炸藥共5項罪,案件於高院審訊後,陪審團於上月中裁定首三名被告罪成,案件原定今判刑,但辯方進一步求情及呈交案例,有辯方大狀指,涉案爆炸品沒有殺傷力,連新年時節民間放煙花的威力也比不上,不應重判被告。法官押至下周五(15日)判刑。
三名被告為陳耀成(35歲)、鄭偉成(30歲)、彭艾烈(22歲),其中鄭及彭被裁定串謀製造炸藥罪成,而兩人亦分別被裁定一項及兩項管有炸藥罪成,而陳則被裁定一項管有炸藥罪成。
彭的代表大狀求情指,即使涉案爆炸品被點燃,也只是放出煙霧,警方及鑑證人員可如常出入蠔涌廠房。被告選址在遠離市區的蠔涌廠房作實驗,即使失敗也不致對市民有害,可謂有「安全意識」。法官反駁指這亦可視作各被告不想被人知道製造煙霧彈。
大狀又表示,每年新年時不小人會在南丫島放煙花,這些煙花的威力似乎比涉案物品威力更強,但放煙花的人從不會被起訴。
鄭的大狀則指,管有爆炸品可循《危險品條例》票控,最高刑罰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大狀質疑,本案循《刑事條例》控告,但最高刑罰則是14年,兩控罪相比,差別只是有沒有商業用途。管有爆炸品本身會構成公眾安全威脅,但應考慮較輕刑罰。
涉重奪公民廣場案現正准保釋的周永康今亦有到庭,他表示想了解判刑,並指現正籌備政治犯支援工作。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亦有到庭。
empty
彭艾烈
empty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