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智定昨首度出庭,指自己不懂英語,又多次強調無錢請律師,要求法庭頒令原告交給她的文件要以中文書寫,惟遭法庭拒絕,兼要支付800元訟費,釋智定聞言仍稱身無分文,之後搭的士離開。法官原定10月首次開庭給予指示,但因釋智定申請法援延期,據悉法援已拒其申請,她惟有親自出庭。已辭任董事的她依舊穿尼姑袍,庭上以普通話透過繙譯向法官傳話,恭敬有禮。
法官指她沒錢請律師亦應依法行事,不懂英文和上網非理由。原告代表大狀林作稱第四被告釋智光是釋智定丈夫,原告多次聯絡不果,據知他已離港。
翁靜晶於去年11月開記者會,指釋智定有多筆可疑賬目,如將以11萬元買名牌化妝品、矯形內衣等開支列入定慧寺維修支出,又違規經營骨灰龕等。
案件編號:HCMP2013/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