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女性內衣褲比較邪門」 業主控鄰居非法晾曬胸圍底褲滋擾
鄰里滋擾富景花園女性內衣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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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內褲邪門?富景花園一高層住戶就是因相信「女性內衣褲比較邪門」、「鞋尖是煞氣所在方向,不能朝向室內及人才所在上方」,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鄰居,投訴鄰居過去數年犯齊上述禁忌,將紅色、黃色和黑色內衣褲曬向其飯廳方向;又將鞋尖指向他家門;更大力關門製造噪音、在走廊燒衣紙令人受驚等,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鄰居再造成滋擾,以及賠償精神受損等。
原告夫婦劉耀鴻和林敏君(皆譯音),被告一家四口包括吳漢生、郭靜文及兩人的一對兒子吳家樂、吳家謙。
原告指控被告的7宗罪,包括:
●近年突然在此晾曬其紅色、黃色、黑色等的女性內衣褲
●次被告及細仔多年來經常大力關鐵閘及木門,聲如「行雷」,導致原告耳朵疼痛及耳鳴
●次被告更曾在原告步出電梯時突然從家奪門而出,以不友善的眼神「睥」住他們,令原告感到尷尬、不快和受驚;
●被告兩名兒子不時邀請朋友到家打機、開派對,在凌晨發出大笑、尖叫等噪音。
●被告將舊報紙等雜物扔在樓層公眾地方,曾因違反消防條例而被充公有關雜物。
●次被告於今年5月吩咐細仔將鞋尖指向原告家大門,又將鞋放置在其家和其他鄰居的大門,對所有人造成滋擾。
原告指屋苑管理條列定明住戶須在單位外牆的指定曬衣架上晾曬衣物,不可私自加裝、改建或移動原本的曬衣架,但被告於2005年在其外牆加裝兩個非法的金屬曬衣架,該曬衣架與原告的飯廳窗戶只有1米距離。
對於上述各項滋擾,原告從網上及圖書館搜得資料,包括「鞋子不能放在大門的入口之前或者後方,這樣容易令宅内的人生病或者久病不愈」、「鞋尖是煞氣所在方向,所以絕對不能朝向室内,也不能朝向人才所在的上方」,以及「很多男性都認為女性的内衣褲是比較邪門的,全因為女性每月一次的月經來臨,如果處理不當便會弄污内褲,這些是屬於污穢的排泄物,而污穢屬陰,故屬於陰氣重的地方」等等,原告為此感到困擾。
原告指已多次就被告的行為向管理處投訴,亦曾請求區議員協助並報警,但被告沒改善,更一度威嚇原告,導致原告一度暫住酒店,遂入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一家製造大量噪音、禁止對方向其單位晾曬女性內衣褲、賠償酒店住宿費、所造成的精神壓力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