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今次因駐院及實習醫生溝通不足,病歷紀錄列印本沒存檔,及實習醫生沒核對病人身份而出錯。威院內科指引規定,列印本應妥善存檔,但報告沒提及為何列印本沒存檔及責任誰屬。
報告建議規範電子病歷列印本的處理及存檔程序,改善病人治療的文字紀錄,清楚註明已完成及待處理的程序。報告沒提及會否處分該實習醫生,威院表示會按既定人事程序跟進。院方已向死者家屬交代報告,家屬希望所有醫護人員小心工作,沒表示要控告院方。
港大醫學院表示,已接獲報告,會向威院索取該實習醫生的中期工作報告;如有需要會將事件交中央駐院實習事務委員會跟進。據了解,院方可要求該實習生延長實習期三個月至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