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悅情緒病後申請入宿被要求交病歷 嶺大辯稱通知「出錯」只須交醫生信
黃子悅
嶺南大學學生、前學民思潮成員黃子悅發公開信,質疑嶺大宿舍政策涉歧視情緒病患。黃子悅去年因情緒問題申請休學一年及退宿,求醫後病情改善,早前獲醫生證明適合復課。嶺大准許她今年9月重新上課,但在申請入住宿舍時遇阻滯,包括要求將其病歷交予舍監。律師指病歷屬私隱,學生有權不披露。嶺大辯稱有關電郵通知「出錯」,事後已更正,毋須學生交病歷。
黃子悅在公開信中剖白,去年因情緒問題申請休學一年,至今年獲醫生建議復課,嶺大校方已經允許她復課,然而舍堂方面一直將其申請列作「等候處理(on-hold)」。根據嶺大學生服務中心舍堂組近日發給黃子悅的電郵,校方要求她滿足三個先決條件,才會准許把她放在入宿的後補名單。
三個要求包括:補交醫生信以證明「適合宿舍生活(fit for hostel life)」;書面授權將病歷(medical history)交予有關舍監辦公室;准許舍監就其健康情況聯絡家長。
黃子悅認為嶺大此舉涉及歧視,做法不公平,令她感覺不受歡迎及難受,「好似當情緒病人一定好危險咁,要我證明我唔會影響其他學生」。她強調病歷屬於私隱,不明白為何要准許舍監得悉其病歷。她最快要9月覆診時才獲醫生信證明她「適合宿舍生活」,即很有可能在正式開學後才知能否入宿。
嶺大發言人覆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強調校方有內部機制,要求同學提供醫生或輔導員的書面證明,證明合適過宿舍生活。發言人指,宿舍是一個與其他同學共同生活、學習並有緊密接觸的小社區,校方及舍監有必要了解同學的需要,以便隨時提供支援及協助。嶺大會確保,除了相關人員及舍監外,不會向任何人士透露該同學的情況,以保障其私隱;嶺大發言人表示,相關舍堂組職員發出的電郵出錯,其後已向黃發「更正電郵」,更正版沒有要求黃交病歷,而是要求黃同意將呈交的醫生信交予舍監。
律師梁永鏗向《蘋果》表示,若果嶺大要求學生交病歷,有機會涉及殘疾歧視及侵犯個人私隱。梁指出,嶺大必須證明對所有曾因健康問題退宿、再申請入宿的學生有相同對待,「例如係咪全部都要求交病歷?又要求醫生證明佢適合宿舍生活呢?」如果只針對有精神或情緒病史的學生,可能涉及歧視。梁律師續指,病歷屬於個人私隱、任何人都有權拒絕披露,「校方要解釋(必須披露)理由」,才能審視是否一個合理條件。
精神科專科醫生麥永接也指,把病歷給舍監的要求值得商榷。復課及入宿所需要的精神健康支援確有不同,「例如(學生)適合單人房、雙人房?住大啲會唔會好啲?」他認為,提供醫生證明有助校方安排調適,但校方既已要求學生提供額外醫生證明,是否仍需把病歷給舍監?他強調病歷為個人私隱,病人及監護人都有權決定是否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