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纏惹禍】買機票送老婆到閘口不上機 丈夫被捕可被判囚2年
機場禁區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Act
新加坡一名男子為送太太上機,特意買機票陪對方入閘,自己最終不上機,結果被警方拘捕,並因「不當使用登機證」遭起訴,最高可判囚2年。
事發在上周日,27歲男子在樟宜機場的過境區被捕。警方上周在facebook發帖表示,「離境區只限為起程前往下一目的地的乘客持登機證進入」,當局今年1月至今已有33人因濫用登機證被捕,當中大部份是送子女出國的父母或要分別的情侶,而去年就有40人因此被拘。
新加坡法律規定,如持登機證進入機場管制區後不登機,是涉嫌不當使用登機證而違反《基礎設施保護法案》(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Act),違者最高可被判入獄2年及罰款2萬坡元(約11萬港幣)。
過去曾有一對夫婦為了購買蘋果手機iphone 7,買了一張可更改的機票進入機場管制區,後來因涉嫌「不當使用登機證」被拘捕。也曾有人為了享用機場的設施,訂購可退款的機票進入管制區,在飛機起飛前才辦理退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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