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補習教師的事主稱,當日戴上口罩到元朗觀看反水貨客示威,其間看到有多人圍着被告,並高呼被告打人。他站到前排圍觀,並用相機拍攝被告。他看到被告不斷於人群中左衝右撞,其間被告突然用胸撞他手臂,他即高呼「佢打人,叫警察拉佢」,不久有便衣警員到場帶走被告。
事主於辯方盤問下同意當時曾以好惡的語氣指被告「藍絲帶打人」,並承認有警員曾數度問他是否遇襲,但他未有回應。他解釋因當時趕着到荃灣補習,方沒回答警員。他亦同意被告有機會遭後排人士推撞才撞到他。案件將於9月2日裁決。
案件編號:TMCC 577/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