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建制區議員提選舉呈請高院判勝訴 今屆首宗民主派當選人被DQ 政府:短期內無意補選

蘋果日報 2021/02/02 22:10

洪駿軒鄭強峰DQ

前年區選後接連有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早前審理首宗個案。觀塘翠屏落選的上屆區議員鄭強峰投訴,自言沒隱瞞建制派背景,惟當選對手民主黨洪駿軒卻在宣傳品中傷他是「假獨立」。高院法官周家明今頒判詞,裁定當選人並非妥為當選,議員資格被取消兼輸訟費。洪駿軒成為本屆區議會首名被DQ的議員。政府回應指,若當事人不上訴,涉案議席將出缺;惟基於防疫及抗疫仍是政府目前首要工作,當局暫無計劃在短期內進行補選。
《區議會條例》列明,若高院原訟庭就選舉呈請作出裁決,在向終審法院提交上訴許可申請動議通知的限期屆滿前,該裁決暫緩生效。

政府:疫情關係暫無計劃短期內進行補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查詢指,政府留意到原訟庭裁決,並密切注視答辯人會否在法定限期、即14個工作天內上訴至終審法院。根據《區議會條例》,如答辯人在上訴限期後並無上訴,該民選議員席位將出缺。屆時,選舉管理委員會將按照相關法例、實際情況,以及是否切實可行等,考慮安排補選。
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續指,現時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反覆,防疫及抗疫仍是政府及香港社會目前首要工作。現時政府仍未能確定疫情何時結束。由於現時禁止群組聚集的規例,候選人不可能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拉票活動。因此,為了符合選舉公平公開的要求,以及防止疫情擴散,當局暫無計劃在短期內進行補選。目前防控疫情仍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政府會繼續密切注視疫情的發展。
另外,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查詢稱,將會根據《區議會條例》就個案作出適切跟進。署方會檢視有關個案,確保發放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的安排符合《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的規定。

洪對判感失望 不推測會否被追收議員薪酬及津貼

洪駿軒回覆《蘋果》查詢時表示,對判決結果失望,直指法官判決與早前聆訊後他與法律團隊的評估有落差。由於案件勝敗涉及法律觀點,他需先與律師商討,才決定會否在14天上訴期內提出上訴。他又謂不論案件最終結果如何,他仍會在社區「留下一點血脈」,繼續服務街坊,不會輕易放棄。
洪又指以目前政治形勢,難以估計自己的個案會否為建制派落選人開了DQ現任議員的先例,惟直指前年參選期間有很多候選人想誤導選民,例如刻意淡化建制背景或聯繫,「面皮厚啲嘅直情話自己係泛民,其他區亦有單張特登唔出(政黨)標誌」。
他又透露,建制敗將前年區選崩盤後,使出大量陰招,企圖拖垮當選人地區工作以及作出滋擾,包括向街坊訛稱區議員辦事處有口罩派發,街坊到場發現撲空後失望而回。
洪暫時不推測政府會否向他追收議員薪酬及津貼,但明言追薪是非常不合理,「咁我唔係某啲建制派咁,選完連會都唔開吖嘛」。洪指,就算他被取消議員資格,也不代表他在會期內未有履行職務、或者由他提出並通過的議案會自動失效,他亦有在地區服務街坊,沒理由沒收薪津。

鄭強峰同樣不是妥為當選

判詞除了DQ洪駿軒,亦列明申請呈請的鄭強峰同樣不是妥為當選,意即鄭強峰不能以順位替補形式成為本屆區議員。當局未回覆會否為翠屏選區舉行補選,洪指若有補選,他一定會參加,「得罪講句,(補選)可能會係香港最後一次民主選舉,個議席已經唔係我個人嘅事」。他重申,不會因今次判決放棄參與政治及選舉。
鄭強峰為呈請方,前年選舉獲3,822票,敗給獲4,203票的洪駿軒。
鄭強峰於呈請指,洪在選舉前三天開始派發傳單,印有鄭的相片和寫上「慎防假獨立,背棄民意保皇黨」、「報稱獨立」等語句。鄭表示早已在候選人資料和宣傳物品上表明自己的政治聯繫是公屋聯會,部份亦標明「創建力量」,競選期間從未自稱沒有政治聯繫。
洪駿軒一方反駁指,「獨立」意指與政黨沒有聯繫,惟鄭報稱與獨立組織公屋聯會有關,故此洪的宣傳品旨在強調鄭與親建制的創建力量有關。

官稱指控某候選人訛稱獨立屬嚴重指控

法官周家明今在判詞中表示,「獨立」一詞意指某候選人不隸屬任何政黨或政治組織。洪的指控看似是以鄭並非獨立候選人為由,呼籲選民不要投票給他,而非指控鄭訛稱是獨立候選人。
不過,法庭不能假設選民投票給哪名候選人,只是建基於候選人的政見而非其品格。周官指出,指控某候選人訛稱獨立屬於嚴重指控,而法庭採取較嚴格準則作考慮後,認為相關虛假或誤導陳述,已達致關鍵程度。
周官裁定,鄭從未自稱是獨立人士,而洪指控鄭自稱獨立,旨在阻礙鄭當選,而且洪亦沒有合理理由相信「假獨立」這個陳述為真確,認為洪的相關陳述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1)條。
鄭一方又投訴指,洪在宣傳品自稱「成功爭取」重鋪翠屏行人路地磚,以及加建秀茂坪紀念公園電梯的分段出口,但懷疑洪沒有參與。洪回應稱,他為身兼寶樂區議員的黨友鄭景陽擔任助理時,曾參與草擬信件給相關政府部門,鄭不能證明他沒有參與。
周官指出,候選人誇大政績並非罕見做法,而可容許的誇大政績與失實誤導之間,界線並不清晰,候選人有否「踩界」,要視乎相關整體內容、事實和情況而定。周官表示,洪有關「成功爭取」的說法並非失實,他是真誠相信自己參與兩項工程時做了充分工作,使他足以宣稱為街坊「成功爭取」,故此鄭一方的投訴並不成立。
洪駿軒昨在fb專頁貼文稱「今日可能係我最後一日以翠屏區議員嘅身份服務街坊」,又謂「從來獨裁者都唔會放棄任何一個機會打壓群眾,大時代下每個人都承擔住唔同嘅責任,大家目標一致,無論結果點都好,希望大家都可以喺咁黑暗嘅時代中揸緊信念」。
【案件編號:HCAL36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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