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過這樣一個故事,話說愛斯基摩人想出這樣一個狩獵北極熊的方法:獵人把海豹的血傾注在一個幼長的桶子之中,在中央放一把鋒利的雙刃刀,血很快凝固成冰柱,把冰棒置於空曠的雪地上,獵人回到帳篷,呷着熱茶袖手旁觀。北極熊嗜血,循着血腥找到冰棒,舔個不亦樂乎。不消多久,刀刃暴露,割破了北極熊的舌頭,然而低溫麻木了北極熊的知覺,牠不但不感到痛,反而因為血變得更加鮮甜,舔的更是猖狂。北極熊吸吮着自己的血液,不一會兒後因失血過多,昏死過去,好整以暇的獵人輕易將身形龐大、孔武有力的北極熊宰割。
沉迷不知顧忌,北極熊沉溺於飲血,就此斷送生命;智慧高超的人類,同樣會沉溺於賭博、吸毒、犯罪而自毀。一個是為了求生覓食而亡,一個只為了滿足貪念,相較之下,到底誰比誰死得冤枉?
嫖賭飲吹是罪,愛一個人何罪之有?以愛之名,我們美化了許多愚昧的行為,因愛之名,我們可以承受再多的痛楚。當傷痕成了愛的證據,當痛變成愛的量度單位,即使明知血在流,在舔拭的是自己的傷口,有不少人仍然樂此不疲,視作絢麗。「𠝹仔」、「𠝹女」這說法,請大家以後不要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