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事情還有下文。由於移動通訊商與內容供應商是以月結找數,中移動為免「益」了那些「不法個人網站經營者」,遂拒絕向內容供應商找數。據《21世紀經濟報導》所載,中移動拖欠款額逾1億元人民幣。Tom.com於8月底更公布,其中一名客戶(相信是中移動)截至2003年7月31日止,所欠應收帳款已達4800餘萬港元。這筆無抵押巨額欠款,已達Tom.com截至2002年年底資產淨值的8%。
作為期望透過CEPA進軍國內增值電訊服務業的港商,對這件事情應有多重意義解讀。不少人認為,香港公司在營銷市場等方面具經驗,所以進軍國內擁有優勢,但上述「短訊聯盟」的營銷策略十分成功,純粹是由國內業者根據國內市場環境所創──有怎樣的市場,便有怎樣的策略。香港公司進入市場可以填補的空間,並非如樂觀估計般大。
CEPA配套尚未足
另外,政策風險並未因中國電信業「政企分家」而減少。今次事件涉及的中移動、入門網站和「不法個人網站經營者」,皆屬私營企業,涉及的事情應屬企業間的「市場行為」,按法治地區處理方式,可透過合約和政府既定法制解決。可惜,中國電信業有政企分家之形,無政企分家之實,中移動等一眾電信商仍然受政府政策所影響。香港公司與此等有可能受政策影響的國內電信商合作,有機會誤中地雷,構成潛在風險。
上周,筆者出席了一個電訊業研究會,會上不少講者皆強調CEPA和大珠江三角洲的融合,爭取香港成為大珠三角的資訊中心。構想原意甚佳,值得政府和業界研究,不過,宏觀而言有可取之處,微觀上仍有不少配套,需要我們仔細思量。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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