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文緯(39歲)稱與二哥曾永豪(42歲)會借錢給他,「大家兄弟,佢有能力,會500、500畀我,我還錢,佢通常都唔要」。2014年9月24日案發當天,原本相約二哥談天,但二哥在餐廳突然罵他,並越講越大聲,他請求二哥細聲一點,二哥反駁:「鬧你咪鬧你囉,鬧得啱咪得。」
二哥被插多刀後,警員問被告為何仍捅他5至6刀,當天曾吸冰毒的被告指受毒品影響失控,臨走前仍踢二哥身體,被告稱是自然反應,「見到有嘢阻住我,當時無意識」。至於涉案魚生刀,被告說因失業太久,媽媽不開心,所以買刀送她。
案件編號:HCCC195/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