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成本貴一倍 節省三分二電量
運署試用慳電新交通燈

蘋果日報 2005/02/04 08:00


發光二極管(簡稱LED)是通電後會發光的電子組件,近年開始廣泛使用於照明系統。
運輸署助理署長盧劍聰昨表示,目前全港兩萬多組交通燈,共使用六萬五千多個五十瓦燈泡,不但耗電量較高,壽命亦較短,交通燈的燈泡平均九至十八個月便須更換,而每個發光二極管交通燈則由二百多個小型二極管燈泡組成,耗電量比傳統交通燈少三分之二,壽命長達十年。
安裝成本需五萬元
但盧劍聰表示,發光二極管交通燈現階段仍有本身的缺點,首先是成本方面,發光二極管售價較貴,以一個路口交通燈組合計算,安裝成本需五萬元,比傳統交通燈貴近一倍,而平均每年維修費亦要四千一百元,比傳統交通燈高一成半,據粗略估計,將全港交通燈換上發光二極管燈泡,需耗資六千萬元,每年電費雖可減至三百三十萬元,但由於維修費又會上升,最終要七至十年才能回本。
此外,在技術上,據該署進行的實驗室試驗顯示,該署部份交通控制系統未能準確監測二極管燈泡的損壞情況,可能與二極管電流低及不穩定有關,但有關問題絕不影響交通安全,因為發光二極管交通燈設有機制,若有超過三成的二極管燈泡損壞便會自動關閉,該署控制室亦會即時知道。
他表示,發光二極管交通燈在外國目前仍在試用階段,只有台灣及國內部份城市廣泛採用,所以該署決定先在十八個路口進行實地試驗半年,然後才決定是否全部更換。
另外,運輸署助理署長葉麗清表示,該署去年起嚴打非法邨巴服務,對六十個違反牌照條款的非專營巴士持牌人進行了研訊,至今已有三十五名持牌人被定罪,其中兩人被永久吊銷牌照,其餘被停牌一至三個月,經過嚴厲執法後,該署認為非法邨巴活動已經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