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被控非法管有索帶及無線電 三青年准守行為處理

蘋果日報 2020/08/12 18:31

抗暴之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守行為

去年10月27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聚集抗議警暴,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當中兩名青年涉當晚管有索帶,被票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另有一人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時,三人均獲控方同意撤控,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或兩年結案。
案情指,當晚有約百名示威者彌敦道一帶堵路。警方推進防線期間,發現被告鄭嘉俊(26歲)手持磚頭,遂向他呼叫,鄭聞聲即扔掉磚頭並轉身逃去,最終遭警員截停制服。另一案的被告關子康(19歲)則於同晚另一驅散行動中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因得知警方將會施放催淚彈,遂攜帶防毒面罩保護自己。鄭和關須守行為兩年,另支付300元堂費。
冷氣學徒林嘉寶(20歲)被指當日在旺角彌敦道迅華大廈外無牌管有一部手提無線傳聲器,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控方同意讓他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撤銷控罪。案情指,當晚有數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其間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警署掟石,並將燃燒雜物築成路障。
【案件編號:KCS510197/20、KCS510199/20、KCCC1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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