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華山與「爆料人」纏訟 獲准打至終審法院

蘋果日報 2017/12/22 12:55

誹謗曾華山梁錦濠陳佩君爆料人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審訊期間,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呈上文件質疑華懋證人梁錦濠收受華懋利益,並誤指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是「爆料人」,引起曾的不滿,並向懷疑是真正「爆料人」的梁錦濠前女友陳佩君興訟。曾早前上訴得直,陳須賠償3萬元,陳及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因涉及公眾利益故批出許可。
上訴庭於判詞中提到,同意陳佩君提出誹謗控罪中的「絕對特權」(absolute privilege)是否可涵蓋至向律師團隊的「爆料人」身上,認為此問題牽涉公眾利益。
而曾華山雖然上訴得直,但亦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質疑陳是否毋須為律師及傳媒覆述誹謗言論負責。曾澄清對上訴庭裁決感滿意,但他申請上訴許可全因陳提出上訴,並表明如陳的上訴許可遭拒,他亦會撤銷上訴許可申請。惟上訴庭亦認為曾提出的問題具爭辯性,涉及法律觀點,批准曾上訴可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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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