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溺斃池中的女死者姓梁,77歲,1988年退休前在上海某法院擔任法官一職,梁多年前與丈夫離婚。梁與前夫育有兩名女兒,兩女約30餘歲,目前在上海工作。梁退休後在上海一間律師樓工作,至2002年,梁移民香港,梁的親兄弟亦在香港居住。
今年3月24日,梁往上海探親及準備參觀世博,回程票是5月7日,而悲劇發生在4月11日。梁當日下午與友人飯聚,飯後兩人同乘巴士,友人在終點站下車,梁則早幾個站。梁下車後步行回家,當時是晚上7時許,梁途經四川北路開放式公園,據公安事後調查,梁是走在一條獨木橋時失足墮進橋下的水池,池水深約兩呎,相信梁墮下時受傷再溺斃,事件屬意外。
不過,梁的家屬認為公園的管理公司疏忽,沒有在橋的兩側加設扶手,循民事途徑向管理公司索償130萬元人民幣,案件定6月4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