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及「熱血公民」成員於本年2月1日,到港鐵大埔墟站抗議「撐警大聯盟」收集市民簽名支持辱警罪,期間一名「撐警大聯盟」義工稱往如廁的途上,遭近30人圍毆,令他下唇擦損及身體有觸痛。「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戴錦山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14天。戴獲准以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戴錦山(39歲)當時與人合謀犯案,但事主梁樂賢當時確被圍堵不能離開,案情嚴重,必須判監。
被告求情指已婚,育有一名7歲的女兒,這是單一事件,因一時衝動而犯案,重犯機會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