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多,丈夫終日花天酒地,她忍無可忍提出離婚,丈夫誓死不從,拉鋸兩年,她終於回復自由,原以為兩人的瓜葛告一段落,卻依舊糾纏不清。她已經找到一段新的戀情,可仍不時致電給前夫,並非噓寒問暖,而是講一連串的粗言穢語,以洩心頭之憤。
合則來不合則去,分開後仍有留戀或怨恨實屬正常,何必如此不濟要扯破臉皮?她說:「哼!他在外邊肆意詆毀我,我為何不能打電話去罵他?」
原來前夫亦經常會致電給她,好心情的時候口甜舌滑,還會祝福她;當壞心情,借着酒意,說話不堪入耳。初時她很氣憤,久而久之亦見怪不怪,現在更學懂了以彼之道還施彼身,還說效果奇佳,罵過他後感到身心暢快。
她和前夫偶然會在熱門蒲點碰上,高興便閒聊幾句,不高興就互不理睬,前夫還會特意與其他異性親熱來惹毛她,有一次兩人差點大打出手。這種恨法,他們不累,旁人看見也感到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