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戶口被凍結要錢解凍 騙舊同事逾130萬大話婦囚28個月

蘋果日報 2018/03/02 17:03

容穎芝大話婦人欺詐

32歲已婚婦人聲稱為父還賭債,遂向舊女同事訛稱要錢辦理離婚訴訟,輕易獲對方借出12萬元。她發現得手容易,遂再向對方訛稱自己原可於離婚訴訟獲逾千萬,但夫婦兩人被廉署調查令戶口遭凍結,要錢支付手續費,婦人更一人分飾4角,假扮銀行職員和律師以MSN、Whatsapp等聯絡舊同事指示對方入數,結果14個月內騙取對方120萬元。
婦人容穎芝今於區院承認欺詐等三罪,被判監28個月,法庭並下令被告償還事主136萬元。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利用事主的同情心和信任犯案,行為無恥。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為助父還賭債而犯案,但承認被告將部份涉案款項為父還債,其餘已經花光。
案情透露,被告於2009年與事主成為同事,被告翌年雖然辭職,但仍不斷聯絡事主。及後被告聲稱要錢與任公司東主的丈夫進行離婚訴訟,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間,向事主借了共12萬元。後來向事主開出兩張共60萬元的支票,聲稱是還債、利息和補償,惟兩票後來均彈票。
被告後來向事主提出還款新安排,指自己將會從離婚訴訟獲得1,000萬元,但她與丈夫的戶口因正被廉署調查遭凍結,只有第三者才可協助她取回款項。事主同意提供協助,被告掦言會額外給予對方一筆錢。
及後被告一人分飾4角,自稱滙豐銀行職員和律師等與事主聯絡,着她存錢入中銀戶口以清繳行政費,才可取回被凍結款項,結果事主於14個月內將120萬分200次存進被告銀行戶口。
被告警誡下稱最初只想向事主借錢,但後來發現輕而易舉就能從事主身上取得金錢,故虛構人物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