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滴水 無圍封無警告
中港城積水滑倒孕婦

蘋果日報 2012/11/05 05:20


黃小姐憶述,其澳門籍但居於內地的表姐胡小姐懷有四個月身孕,9月24日偕親友來港旅遊,至26日於中港城客運碼頭乘船往順德,惟當她行經一樓離境大堂近扶手電梯對開位置,冷不防地面有一大灘水,她不慎滑倒失平衡跌坐地上,惟恐傷及腹中胎兒,在職員協助下召救護車送院檢查。
事發時身在別處的黃小姐接獲通知趕至,她引述親友指:「地下一大灘水,係由天花滴落嚟,應該已經有一段時間,但冇人清理,現場又冇圍封同豎起警告牌。」她說,幸表姐經治理後無大礙,但認為事件涉管理公司疏忽,已代表姐向管理公司多番交涉及索償。
消防處證實,9月26日約傍晚6時接報,一名孕婦於中港城商場跌倒,由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診治。
中港城物業管理公司表示,商場客戶服務中心當日事發後,發現現場上方之天花滴水,職員即時圍封該位置、清理水迹及豎立警告牌,並召喚救護車。經檢查後,發現滴水位置上層為政府部門之洗手間,因排水喉管突出現滲漏,已着其維修。胡小姐個案已轉介保險公司。惟該公司並無回應事件是否涉管理疏忽。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如證實意外受傷因管理疏忽所致,管理公司須承擔責任,公眾責任保險可保障於公眾地方受傷或遇上事故而須賠償的情況。大部份大型商場均有買公眾責任保險,但非強制性,他認為商場人流多,意外受傷常見,須強制買責任保險,「細商場無能為力嘅時候,好難追(賠償)㗎喎!如冇買保險,你直接去告佢(管理公司),牽涉索償額好大就會拗」。
檔案編號:0927026
1)即時報警,切勿離開現場
2)記錄現場環境(如拍照)
3)向管理公司滙報,記錄目擊及跟進職員的姓名
4)要求入院檢查傷勢,索取醫療證明
5)保留全部文件及單據正本

資料來源: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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