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經吸毒的青年改過自新,更為了拓闊眼界,申請工作假期簽證遠赴澳洲任職侍應。惟他回港後未能找到穩定工作,只靠積蓄及打散工維生,為賺8,000元快錢,答應替人運送冰毒最終被捕,連報酬亦未收。案中警方撿獲市值達260萬元的冰毒。青年承認販毒,高院法官潘敏琦昨引述辯方律師之言,指他因本案而要以人生中最好的歲月作代價,最終判囚18年。
被告李軒皓(24歲)承認於去年11月14日販運7.9公斤冰毒。案情指當日下午,警員見被告在元朗某花槽內拾起一個膠袋,放入隨後到場的客貨車車尾,然後上車。警方稍後在葵青交匯處截停客貨車,拘捕被告。被告供稱案發前一星期在尖沙嘴某酒吧認識男子「阿明」,並透露正失業,對方邀他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