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民直擊●玩命|行駛的士車頂當吧枱 兩外籍青年自拍碰杯飲酒
中環周六發生一宗懷疑危險駕駛事件。兩名外籍男子乘搭的士時,竟將半身伸出車外飲酒,其間更興奮碰杯及自拍,整個過程非常驚險,有駕駛人士質疑涉事的士司機為何容許兩人做出危險行為而不停車,批評他已涉嫌危險駕駛。
周六(6日)晚上10時半,讀者陳先生駕駛私家車沿皇后大道中行駛,至中環新世界中心對出時,指見到前方一輛的士突然有兩名外籍男子將半身伸出車外飲酒,其間更一度興奮碰杯。
從他提供的片段所見,涉事的士當時正在燈位前「等轉燈」,兩名身穿白裇衫、年約20多歲的外籍男子已將半身伸出車外,坐在車窗邊。二人貌似醉昏昏,其中一人舉起手機自拍,身體不由自主搖擺,幾乎跌出車外,非常驚險。
當燈號轉為綠燈時,後方的的士響號,提示涉事的的士開車,其中一名外籍男不斷歡呼,表現激動,而的士的車速甚快,不斷左閃右避,未有停車要求兩名外籍男返回車內,而緊隨其後的車輛亦轉線作出閃避。
現場為皇后大道中,兩名外籍男子在的士停定時探出車外,危坐車窗邊,更懷疑飲酒。讀者提供
陳先生表示,該兩名外籍青年好離譜,當了的士車頂是吧枱,拿起啤酒碰杯及用手機自拍,他質疑的士司機為何容許兩人做出如此危險的行為而不停車,認為他已經涉嫌危險駕駛,按當時看到的情況,乘客半身在車外是十分危險的事,繼續開車會構成危險,司機有負責保障乘客安全,正常情況下司機從倒後鏡應到事件,故此是不應該繼續開車行駛,的士從紅綠燈開車沿皇后大道中向西環方向行駛,車速約40公里,因自己所駕駛的車要轉入畢打街,故沒有後看到之後的情況,稍後考慮將事件經政府熱線1823作出投訴。
《蘋果》就事件向警方查問,但警方指未有接獲報案。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6條,任何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之乘客,在車內或車上的時候,均不得將身體或肢體探出或放在車輛之外,以致伸出道路上,違者如無合理辯解,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兩洋漢整個人伸出車外飲酒,必定沒有戴安全帶,在車多路窄的中環,一旦急煞及重型車駛過,容易釀成意外,而司機有責任要求兩人返回座位,若遭到拒絕,應停車及報警,否則被警員截獲,司機可能亦觸犯危險駕駛。
-----------------------------
你敢爆,我敢獎! 立即Signal 63836568、
WhatsApp 《蘋果》24小時爆相爆片熱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