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屢於訓練期間狎童軍判感化 求情怨還柙時烈日下步操感辛苦
童軍領袖非禮狎男童軍郭晧謙
童軍領袖去年於訓練期間先後多次向受訓的14歲男童軍進行侵犯,包括把自己勃起的陽具頂向對方臀部,又要求對方在帳篷內自瀆,最後並於男童軍面前自瀆至射精,事後男童軍向母親揭露案件。童軍領袖早前承認非禮及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被還柙索取報告,裁判官今判他接受感化兩年,期間須按指示參與處理有關性問題的課程。
皮膚黝黑的被告郭晧謙(20歲)今於庭上表現緊張。其律師求情時指近日天氣非常炎熱,被告還柙期間需要接受步操訓練,縱使過往被告有步操經驗,但於烈日下步操仍感覺辛苦。律師引述孟子語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形容被告不是危險人物,只不過沒有邏輯性思維,並呈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張。
裁判官判刑時指兩項控罪嚴重,惟考慮被告坦白認罪,犯案時年輕且記錄良好等因素,判處較感化主任建議18個月為高的24個月感化令,期間被告須參與處理有關性問題的課程。被告兩度輕聲説「多謝法官大人」。
案情指事主X於去年3月接受泳術評核,被告擔任評核員,事後二人同往嬉水池,被告在水中以勃起陽具隔着泳褲「頂住」X臀部達三分鐘。至翌月30日,X與另外九名童軍參加野外訓練,獲編配與被告使用同一露營帳幕。被告命令X脫光衣服,並在他面前「打飛機」。X的陽具曾短暫勃起,被告見狀脫衣,要X爬到自己身上。被告把陽具頂向X下體,又向X耳朵吹氣,再提議替X口交但被拒絕。被告最終連內褲也脫掉,在X面前自瀆至射精。事後被告向X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