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家屬委託律師料8人判囚6個月 不信官方肯直播過程
鄧棨然偷越邊境12港人鹽田區檢察院維權律師盧思位
12名香港青年涉潛逃台灣期間遭內地公安截獲,秘密扣押逾4個後,家屬突於上周五(25日)收到通知,指案件會在明天(28日)以視像形式不公開審訊。家屬強烈譴責秘密審訊,要求內地當局公開以視像直播審訊過程。有獲家屬委託的律師向《蘋果》表示,不相信官方會答應直播庭審的要求,估計明天被起訴的10人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可能會被判刑2年左右,其他則會判囚6個月,最快也要明年2月才可返港。
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一案,有家屬日前收到內地官派律師通知,指案件會在明午在深圳鹽田法院以視像方式開審。家屬不滿太遲才獲通知開審時間,令家屬無法及親自到庭旁聽,又收不到起訴書,強烈讉責當局漠視基本人權價值及違背中國對外宣傳的「陽光司法」原則。
根據鹽田區檢察院上周的公佈,12名港人中,明天會依法提控10人,當中鄧棨然及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另外8人,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就涉嫌偷越邊境。 餘下2名未成年的嫌疑人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
據鹽田法院庭審公開網今日(27日)資料顯示,並未列出這宗港人涉嫌偷越邊境的案件。
受家屬委派的內地維權律師盧思位向《蘋果》表示,官方一直聲稱12名當事人已自行委派律師,所以不承認他們的辯護人身份,至今無家屬或家屬委託的律師,收到當事人的起訴書或曾經見到當事人。
至於港人家屬的直播庭審訴求,盧思位判斷亦不會答應。他估計,明天審訊的10名港人,鄧棨然及喬映瑜被控較嚴重的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可能會被判囚2年左右。其他8人則可能被判囚6個月,換言之他們最快也要明年2月底才有機會獲釋回港。
盧思位早前曾撰文估計,一審會在元旦前後開庭,不排除開庭日當庭宣判。
內地刑事律師肖海峯向《蘋果》表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一般也會公開審訊。至於起訴書,法律則沒有規定向被告家屬提供,「被告如有律師辯護,起訴書會交予律師,由律師通知被告家屬的審訊地點和時間」。
刑期方面,肖海峯解釋要視乎案件內容,例如涉及人數、參與次數及有否負責組織等,即案件參與者多又有人負責組織,便屬情節嚴重,判刑起點會在2年或以上。
鹽田法院前天回覆傳媒指,案件不公開庭審,公眾及傳媒不能旁聽,但家屬可以聯絡所屬法官徵求旁聽;審訊結果不會公開,但會透過律師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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