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洪錦龍於今年3月13日,涉嫌從一名燒臘公司東主收受六千元,作為在進行與酒店有關的事務時優待該公司的報酬。香港洲際酒店發言人指,由於案件現正調查中,該酒店不會作任何評論。
此外,廉署另一宗案件控告47歲凍肉供應商「清記」經營者葉富強,他被控以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將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一項控罪指葉於今年1月4日,向一間酒家的燒味部主管提供240元,作為該酒家向「清記」發出購買肉類定單的報酬。
葉又被控於今年2月1日及3月3日,向一間酒店的燒味部主管,分別提供4,620元及5,120元,合共近一萬元,作為該酒店繼續向「清記」發出購買肉類定單的報酬。兩名被告已獲准保釋,等候今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