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就限制銷售能源效益較低的鎢絲燈泡,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
諮詢文件參考了外國經驗及替代產品的供應等,提出政府對逐步淘汰鎢絲燈泡的建議,以達致節能減排的目的,有助紓緩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
機電工程署副署長陳帆表示:「鎢絲燈泡靠鎢絲發熱來發光,發熱耗用了九成電力,僅一成電力用於照明。」
政府建議以立法方式,分階段限制能源效益較低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的供應。政府建議強制計劃的首階段應涵蓋25瓦或以上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即包括一般照明用燈泡、蠟燭形、花式圓形及其他裝飾燈泡,但不包括鎢絲鹵素燈泡。政府建議禁止供應未能符合最低能源表現標準的燈泡,以及利用註冊制度,管理符合最低能源表現標準的鎢絲燈泡的供應。
根據政府的估計,推行本計劃每年可節省多達3.9億度電,若以每度電平均一元計算,全港用戶每年共可節省3.9億元電費,並可減少273,0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諮詢文件:
http://www.enb.gov.hk/bulbs_cons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