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所沒有升降機,要求傢俬店送貨時,一般要支付約定俗成的「上樓費」,金額視乎要搬運多少樓層。有讀者不滿搬運工人在到達居所大廈前,經過的樓梯也要索取「落樓費」,最後因拒付款,工人竟將貨物放在路邊不理。
家住荃灣大窩口一村屋的陳先生反映,其母於9月中向翡翠籐器購買書櫃,其居所分別有兩條路線可抵達,其中一條汽車不能駛入,需要步行「大斜路」,為節省搬運工人氣力與時間,過去購買傢俬時,會指示店方使用附近停車場的捷徑運送貨物。「點知啲搬運工人嚟到,話喺停車場要落兩層樓梯,要我阿媽畀每層20蚊『落樓費』!個書櫃仲未送到屋企樓下,有乜理由要額外收錢!」陳母認為要求不合理拒付,工人隨即將書櫃「擺低唔理」,放在路邊,要客人自行搬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