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半山、山頂與九龍一帶的舊樓,一半以上單位將露台封窗,即使當年是獲法例豁免,但當中不少的安裝玻璃方法,也跟曾蔭權的單位一樣,未必符合法例安全要求。不過,有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成員表示,過往審理舊樓業主的僭建物上訴個案時,多數是一些違例的天台屋、花架、冷氣機支架與簷篷等,從未處理露台封窗個案,反映屋宇署處理僭建物時,將違規露台封窗的處理次序排得很後。
不過,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龔瑞麟表示,隨着今次曾蔭權的單位被要求清拆露台巨型玻璃後,相信將會成為先例,日後署方處理這類僭建個案時,將須更優先處理。他又指,曾蔭權同一幢樓的其他單位,很多同樣沒有向署方入則申請改建,相信稍後陸續收到署方的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