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被告過往多次出入監房,承諾今次出獄後不會再犯並遠離損友。被告加入警隊32年,算是服務過社會,希望出獄後重過新生。法官主動問及被告出獄後是否繼續獨居,辯方指被告希望重修與妻子關係。
林官判刑時指被告加入警隊多年,直至2007年因「秘撈」揸的士衝燈撞車後不顧而去惹上官非,遭警隊勒令退休。其後再揭發他嘗試找人頂包,種種原因令他失去過百萬長俸。被告之後經歷破產和離婚,要獨居劏房又患糖尿病和有心臟問題。
林官特意在本來以英語進行的聆訊中,花數分鐘用廣東話勉勵被告,指律師已盡力求情,「但最後都係要靠你自己努力」,相信被告任警員數十年非常盡力,只是因一些錯事而改變人生。林官又指被告現年59歲,「𠵱家啲人好長命,你都唔係老人,係成年人,仲有時間去改變自己」。
林官寄語被告過了多年顛簸生活後,要勤力工作過簡單生活,嘗試與妻子修補關係。而本案唯一令人高興之處,是看到被告終於找到安身之所,法庭已完成角色,「做人嘢嘅交返畀你」。法官語畢,被告點頭並說多謝法官大人。
案件編號:DCCC3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