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有高官私下找部門的政府會計師計算,以55歲退休為例,退休人員領50%一筆過款項,每月領長俸若超過13年,累積就會超過退休金總額,之後政府便要補貼這位長命者的長俸。
政府當時已掌握港人壽命正上升,退休人員領長俸年期將越來越長,政府未來的退休金負擔大增。若延長退休年齡,令公務員延至60歲才領長俸,政府負擔則大減。於是,政府在八十年代推出新退休制度,新入職公務員延至60歲退休,現職則可選擇是否延長至60歲,即所謂選擇舊制或新制。
當年很多人都選新制60歲退休,但現在卻後悔,若保留55歲退休,便不用面對回歸後解不開的政治困局,以及龐大工作量,做到冇晒心機。現在只有羨慕身邊已退休的舊同事,早走早着,每月穩袋幾萬元長俸,使乜捱!
呂焯均